沪公协办(2012)第11号
市公协关于编印新版《通讯录》的通知
各公证处:
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已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也已确定,为了确保协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协会将重新编制《通讯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各公证处详细信息及领导班子成员、执业公证员、电话信息;
2、各区县司法局详细信息及相关领导联系方式。
二、报送要求:
此次编印工作时间紧,请各处按照要求详细填写(见附件),由各公证处统一于6月10日前传真至协会,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协会邮箱:notary_bar@163.com,传真:62185665。
联系人:米伟伟 电话:62184408-103
附件:各公证处联系方式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