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2018]43号
关于申报2018年上半年度上海市
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各公证处:
2018年上半年度会员困难补助金的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根据《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使用办法(修订案)》(沪公协〔2018〕42号)的规定,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公证人员,可填写《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申请表》,并附相关票据、证明材料等,请各公证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2018年9月7日前统一向协会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杉杉 电话:62184408-103
附件:《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