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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公证协会关于对参与“11.15”火灾现场证据保全公证的公证人员通报表扬的决定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1-12-25

 

沪公协2011)第38

上海市公证协会关于

对参与“11.15”火灾现场证据

保全公证的公证人员通报表扬的决定

 

各公证处:

2011年,“11 15 静安区胶州路特大火灾发生后,有关受灾现场的财产清点工作急需公证人员参与,为履行行业社会责任,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职能作用,在协会的牵头组织下,静安、东方、长宁、闸北、闵行、普陀、徐汇和卢湾8家公证处共36名公证人员,积极投入到火灾现场受灾房屋现状和财产物品清点等证据保全公证工作中。截至目前,共办理了97户受灾居民的过火房屋现场证据保全公证,占全部工作量的60%。公证人员们克服火灾现场恶劣的工作环境,尽职尽力,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得到政府部门、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经协会三届第五十五次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对静安、东方、长宁、闸北、闵行、普陀、徐汇和卢湾公证处的    36名公证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行业全体公证人员向参与“11.15”火灾处理工作的公证人员学习,学习他们不畏艰难,敢于拼搏的精神,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努力奉献的可贵品格。希望受表扬的公证人员再接再厉,圆满完成火灾善后证据保全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爱岗敬业、执业为民的精神,为推动行业进一步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作出努力。

 

附:通报表扬人员名单

 

 

 

上海市公证协会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通报表扬人员名单

 

静安公证处:花�W、陈迅、恒龙、骆冬萍、陈美凤、张凌、王晶、郭漪婷、张麒、张铮、刘晏;

东方公证处:王晓良、谢俊;

长宁公证处:�F陆志国、张健中;

闸北公证处:凌云峰、吴军、陆泉松、杨佩丽、戚清原、胡琰、王惠芳;

闵行公证处:张宇翎、沈�m;

普陀公证处:陆俊骅、周贤春、李哲舟;

徐汇公证处:徐达旦、姚良鸿、朱若晴、吴晶、李文敏、张芸;

卢湾公证处:邵晖、宋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