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办(2011)第3号
关于切实贯彻行业服务承诺
和做好迎接文行行业申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公证处:
根据市文明办要求,协会近期将向社会公布行业服务承诺,现将行业服务承诺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务必熟悉、掌握服务承诺的相关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履行。
目前行业正处在文明行业申报的关键时刻,即将迎来市人大、市政协、新闻媒体及社会巡访团对行业的检查。本次检查是社会各界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实地查看行业工作状况,是否符合文明行业要求的一次重要活动,对行业的争创工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各公证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按照《上海市公证行业争创文明行业考评标准》,加强接待窗口人员的合理配备,规范公证人员的办证程序,美化公证处的办公环境,营造行业争创文明行业的宣传氛围。在此期间,各公证处要切实做好行业服务承诺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不变通、不走样”,要强化管理措施,坚决防止发生推诿办证、擅自提高公证受理标准等现象。
全体公证人员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优异的服务水平迎接社会各界的检查,为行业顺利实现争创2009-2010年度上海市文明行业的目标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公证行业对社会服务承诺
抄送:市司法局公管处、宣教处,各区县司法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上海市公证行业对社会服务承诺
一、
当事人可在全市范围内自行选择公证处办理公证;
二、
一般公证,做到一次接待、二次受理。除调查核实外,一般公证,十天出证;
三、
中心城区公证处双休日至少接待一天,郊区公证处双休日实行预约接待;
四、
确保当事人等候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五、
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依照就近便民的原则,接受当事人上门服务的要求;
六、
上海市公证协会公证服务热线“96987200”,工作日专职人员从上午9:00――下午5:00不间断接听,同时,电话24小时语音解答;
七、协会96987200设投诉专线,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