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办 [2014]40号
关于公证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公证处:
协会将于近期举办公证人员相关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11月29日(周六全天)
8:15―8:50 签到(刷会员证和助理证签到)
9:00―15:30 正式培训
二、培训地点: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五分校(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号楼2楼报告厅:徐汇区梅陇路161号
三、课程安排:
1、时间:9:00-11:30
内容: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辅导
授课人:张卫平(清华大学教授)
3、时间:13:00-16:00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授课人:司艳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四、培训人员:
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共420名(名额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培训时请带好会员证及助理证,刷卡报到。我会仍将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一人一卡,严禁代刷、代签,培训出勤率将纳入年底的考核范围。请各公证处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参训人员出席率,确需请假的人员请由各公证处统一书面报告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郁姗姗 电话:62184408-103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党校示意图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