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 2008 )第 52 号
各公证处:
根据《上海市公证协会章程》《上海市公证协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业公证员每年度应缴会费为人民币 100 元。请各处统一收齐后于 8 月 8 日前 汇入以下账号:
上海市公证协会
316117 - 00144010009
上海银行黄河支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