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公证员系列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
关于郭俊等9名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审定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上海市律师、公证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
一、以下1名同志具备一级律师任职资格:
郭 俊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以下2名同志具备二级律师任职资格:
沈 涛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珊珊 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以下6名同志具备二级公证员任职资格:
潘 浩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
尹 军 上海市卢湾公证处公证员;
洪 恩 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公证员;
吕其兵 上海市虹口公证处公证员;
罗竞坚 上海市嘉定公证处公证员;
顾海龙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公证员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