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出生公证而言,最重要的三个证明点是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然而,由于这三点均有差异,市民诸女士在咨询上海市多家公证处后都被告知不一定能办下来。无奈,日前,她抱着一丝希望来到了长宁公证处……
原来,诸女士的女儿目前已定居国外,打算帮诸女士办理当地的永住手续,于是,需要诸女士提供出生公证等证明文件。
一般来说,出生公证在公证项目中较为常见,办证人只需向公证处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材料,办理起来相对方便。只是,对年长的人来说,因年代比较久远,或多或少地存在档案材料缺失问题。
在咨询过程中,承办公证员发现,出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诸女士,现在所用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和出生地与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材料中显示的出生年月和出生地都不一样,还有一个关键的点,其名字中的“晓”被登记为 “小”。
办理出生公证所需的几个关键要素都不匹配,这让咨询一度陷入了僵局。
看着唉声叹气的诸女士,承办公证员并没有就此放弃,反而决定从诸女士的过往经历中抽丝剥茧,尽力找到突破口。
时间一点点流逝,双方的深度沟通还在继续。承办公证员了解到,诸女士和几位兄弟姐妹都是在上海出生,出生后,她随父母一起在余姚报了户籍。根据诸女士提供的老户籍档案材料,与其口述的情况也是一致的。
“去最早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是不是可以作为突破口尝试一下呢?”承办公证员建议诸女士前往派出所,看看能否根据早年户籍档案的记载能够将姓名和出生地出现的问题解决,并细心地写下需要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内容。
在调出原始户籍档案后,从材料中显示,虽然诸女士的出生年月和名字有差异,然而,重新登记后的户口本上的户主均为诸女士的父亲,而且全家户籍都在一起,因此,户籍地派出所还是为其开具了同一人的证明。
如此一来,诸女士的出生日期和姓名的问题都解决了,只剩下确认出生地的问题。
在与诸女士进一步沟通后,承办公证员了解到其父母均已过世,在余姚当地办理过继承公证,案卷内有部分当地证明材料有记载到其出生地的问题,可作为辅证,同时她本人档案中也记录了出生地是上海。
基于上述情况,承办公证员及时上报公证处业务指导委员会,对该特殊情况进行讨论并研究对策。经研判,诸女士的兄弟姐妹可以作为证人对出生具体情况进行补充证明。最终,长宁公证处顺利为诸女士办理了出生公证。
拿到出生公证书的那一刻,诸女士非常激动,她说,“我被承办公证员这种急群众之所急的用心所感动,被她尽心尽力的工作态度所感动……”
诸女士表示,在遇到重重阻碍时,承办公证员并未轻言放弃,反而想方设法地解决难题,“哪怕最后出生公证没能办出来,我也深感安慰……”为了感谢长宁公证处的这位优秀青年公证人员,日前,诸女士特地送来了锦旗和表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