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 2008 )第 45 号
各公证处:
自今年三月以来,本市公证行业为全市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在各公证处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其所属市场的肯定,但也暴露出工作中的不足。为进一步做好该法律服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公证处和全体公证人员要充分认识为全市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本市公证行业的持续发展。
二、各公证处确定的联系人,要保持联系渠道的畅通,一收到市场发出的信息和材料要及时转达到有关的公证人员。
三、每次被抽选到的公证处,应切实安排好有关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的工作,确保按时到岗。
四、到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的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应统一着装,注意仪表。
五、各公证处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落实好每次为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配合支持市场的协调工作;积极向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至及时改进完善;并作为年终协会对各公证处进行考核的依据之一。
另附上《公证处为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