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2011)第26号
关于举办2011年度公证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公证处:
根据协会2011年度公证业务培训计划,今年下半年的业务培训将于近期举办,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9月24 日(周六)上午9:00――下午15:30;(请全体参训人员8:45到二楼大厅报到并领取培训资料)
二、
培训地点:
上海市政法学院庸夫楼二楼报告厅(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
课程安排:
1、时间:上午9:00――9:30
市司法局副巡视员、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邵建平动员讲话
2、时间:上午9:00――11:30
内容:如何规范使用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
授课人:薛凡(中公协公证文书改革委员会主任)
3、时间:下午13:00――15:30
内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解读
授课人:许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四、
培训人员:
1、全体公证员;
2、部分公证员助理(各公证处参训助理名单详见附件)
五、
其他事项:
1、培训时请带好会员卡、公证员助理工作证,一律刷卡报到。
2、培训当天在上海政法学院食堂安排午餐。
请各公证处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参训人员出席率。
特此通知。
附件:助理人员名额分配表
上海市公证协会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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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培训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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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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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培训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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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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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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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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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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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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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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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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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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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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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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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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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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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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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
|
5
|
长宁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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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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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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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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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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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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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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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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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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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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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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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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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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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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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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