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2010)第20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世博、争创文明行业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各公证处:
《上海市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世博、争创文明行业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决定》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决定》中的要求,结合市局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全体公证人员学习,务必做到人人知晓争创目标。各公证处也要制定相应的争创计划,落实争创措施,确保行业争创任务的顺利完成。请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协会。
特此通知。
附:1、《上海市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世博、争创文明行业工作的决定》;
2、《上海市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世博、争创文明行业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二�一�年四月七日
上海市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世博、
争创文明行业工作的决定
(
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公证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明确了行业2010年的重点工作是围绕市委、市府的重点工作,在服务世博,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的同时,实现行业于
为此,代表大会就进一步推进行业服务世博,争创文明行业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行业要在市司法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世博、为构建平安世博作贡献。要围绕《上海市公证行业争创文明行业行动计划》和《上海市公证行业争创文明行业考评标准》,有步骤、分阶段,逐项推进文明行业争创工作,确保行业在2010年底申报工作的全面完成。
全市各公证机构,要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迎世博服务窗口立功竞赛”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办公场所的资源,进一步改善公证机构办公场所的环境,使接待环境整洁明亮、秩序无喧闹、设施无缺陷。要紧紧围绕世博会的特点和需要,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坚持受理条件公示、收费标准公示、申请程序公示、服务承诺公示、投诉电话公示、公证员姓名公示。要充实接待力量,建立应急疏导机制,确保当事人等候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要执行统一的接待时间,在服务中兼顾对特殊人员的照顾,对行动不便确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就近上门服务,有条件的公证处可专设双语接待窗口。
广大公证人员应自觉遵守《上海市公证行业迎世博600天服务公约》,坚持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受理;咨询事项问清楚,政策法规用清楚,解决途径讲清楚。要做到用语文明,态度热情、耐心细心,依法办事,尽职尽责。代表大会全体会员代表、行业先进代表及党团员公证人员,要肩负起行业迎世博、争创文明行业的重任,坚持依法办证,遵守行业自律公约,从自身做起,起到引领行业发展的示范作用。
广大公证人员要积极开展志愿活动,在社区、世博园区等岗位,开展法律咨询、宣传、环境整治、交通协管、社会帮教及治安巡逻工作,为平安世博建设作出奉献。
让我们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精神、优质的服务,共同塑造上海公证行业依法执业,诚信履职,乐于奉献的良好形象,实现行业“诚信崇法,公证为民”的职业精神,在服务世博中,力争使行业在2011年跨入“上海市文明行业”的行列。
关于对《上海市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世博、
争创文明行业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
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上海市公证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工作报告,明确了行业2010年的重点工作,要求全行业围绕市委、市府的重点工作,在服务世博,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的同时,实现行业于
行业在上海世界博览会举办之际,提出争创文明行业的目标,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加快行业队伍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准,保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行业“走在全国同行业前列”的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回顾上海公证行业六十年的风雨历程,历数六十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果,现今提出争创文明行业的目标,是行业在新的发展时期自我加压,不断追求发展的信心体现。
《上海市公证行业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世博、争创文明行业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主要围绕群众反映集中,当前行业建设中相对比较紧迫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推动行业总体工作的贯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决定》要求:
一、行业要在市司法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世博、为构建平安世博作贡献的同时,有步骤、分阶段,逐项推进文明行业争创工作,确保行业在2010年底申报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全市各公证机构,要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和支持下,进一步改善公证机构办公场所的环境,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
三、广大公证人员在服务中要展示行业优质服务的特点,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代表大会将对《决定》进行审议和表决,如表决通过,该《决定》即作为指导行业迎世博,争创文明行业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公证处根据《决定》,要制定公证处服务世博,争创文明行业的实施细则,努力争创,全面实现行业2011年的争创任务。
请各位代表对《决定》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