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 2009 )第 18 号
各公证处:
按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转发 < 上海市窗口服务行业迎世博培训工作指导意见 > 的通知》的要求,市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手语培训活动,根据要求各公证处应有 1 名公证人员参加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单位:上海东方国际手语教育学校。
三、培训地点、交通:长宁区宣化路 3 号(江苏路口),地铁 2 号线江苏路站下。
此次培训费用将由协会承担,请参训人员填写 “ 参加手语培训报名表 ” ( 下载点击 ) ,报名表于
联系人:陈默 传真: 62185665
二 ○○ 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