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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沪公协〔2020〕7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公证协会 行业年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2-13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用户

各公证处:

2019年度上海市公证协会行业年金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各公证处按照《关于建立上海市公证协会行业年金制度的规定》的要求开展申报统计工作。具体报名及缴费操作如下:

一、根据协会相关规定,行业年金的参加范围为本市执业公证员,由公证处统一申报。参加行业年金的公证员个人缴费不少于1000元/年,自2016年起协会补贴5000元/年。公证处对公证员申报及缴费情况汇总,填写《上海市公证协会行业年金申报统计表》(详见附件一)并审核盖章。

二、至今未参加协会行业年金的,目前正常执业的公证员可自愿申报并填写《上海市公证协会行业年金申报表》(详见附件二),签名后交公证处审核盖章;已参加协会行业年金的执业公证员,继续参加本年度行业年金的,不需要再填写上述申报表。

三、个人缴费款项请统一交由公证处转账给上海市公证协会,并注明行业年金。

上海市公证协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上海市公证协会

开户账号:00144010009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福民支行

四、由于疫情特殊时期,请各公证处将上述申报表及统计表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协会邮箱:notary_bar@163.com

五、今年申报工作截止至2020年2月21日,请各公证处在时间节点内按要求发送文件、缴纳款项。

联系人:郑杉杉、顾晨铃

电话: 62184408*103、62184408*201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上海市公证协会行业年金申报统计表》

附件二:《上海市公证协会行业年金申报表》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20年2月13日